(记者 马文博)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发展消费金融助力提振消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金融机构发展消费金融,助力提振消费,更好满足消费领域金融需求,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业内人士认为,消费金融助力提振消费的政策对于促进经济增长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需要金融机构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实现可持续、健康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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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拉动消费增长
通知兼顾供需,统筹加大对居民消费需求与消费供给主体的金融支持。值得关注的是,通知提出,提高个人消费贷款额度,延长个人消费贷款期限。
根据通知,商业银行可根据客户还款能力和风险情况,实施差异化授信。对于信用良好、有大额消费需求的客户,个人消费贷款自主支付的金额上限可阶段性从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个人互联网消费贷款金额上限可阶段性从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同时,优化个人贷款期限政策,针对有长期消费需求的客户,商业银行用于个人消费的贷款期限可阶段性由不超过5年延长至不超过7年。
中关村物联网产业联盟副秘书长袁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通知兼具前瞻性与务实性,其深远意义不仅体现在对当前经济形势的精准把握上,更在于为消费市场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金融基础。通知提出的提高个人消费贷款额度,并针对不同信用状况和消费需求的客户实施差异化授信策略,这一创新性政策设计,既是对传统金融服务模式的突破,也是对市场需求多元化趋势的积极回应。
通知明确,要促进惠民生促消费有机融合。加强政银企合作,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网络和资金技术优势,协助地方政府组织促消费活动、发放消费补贴、提供增值服务。助力稳楼市、稳股市,提升居民财产性收入。
“政策有利于释放消费潜力,推动经济增长,助力实现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财经评论员张雪峰对记者表示,以消费增长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促进新兴消费领域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推动金融服务升级
通知明确,增加消费金融供给,丰富消费金融产品和服务。金融机构要围绕扩大商品消费、发展服务消费和培育新型消费,丰富完善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针对数字、绿色、智能等新型消费场景,量身定制金融产品更好满足个性化、多样化金融需求,不断强化数字赋能,增强消费金融服务的适配性和便利度。
通知还提出,要改进信用卡业务管理。商业银行在有效核实身份、风险可控前提下,探索开展线上开立和激活信用卡业务。合理设置信用卡透支利率标准和计息规则,鼓励按照实际透支余额计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支持符合条件的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机构,通过发行金融债券、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非银机构与商业银行加强优势互补,拓展资金、渠道等业务合作。
袁帅认为,从金融服务的角度来看,该政策推动金融产品的创新和服务的升级,不仅有助于提升金融服务的精准度和效率,也增强了金融产品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同时,这也要求金融机构在风险管理、客户服务等方面不断提升自身能力,以适应市场变化和客户需求的多样化。
重视风险防控管理
通知提出,加强消费金融风险管理,优化消费金融环境。加大对扰乱市场秩序、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等行为的联合惩处和打击力度,整治金融黑灰产,维护金融行业秩序,营造清朗市场环境和社会氛围。
在加强风险防控方面,通知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坚持放管结合,严守风险底线,注重审查借款人的真实消费需求和还款能力,避免过度授信、多头授信、欺诈骗贷,提升独立风险控制及系统能力建设,有效防控消费金融风险。
在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通知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规范消费贷款合同条款,向借款人明确展示贷款利率、罚息、分期费用、担保费用等各类支出,明示最终综合融资成本,不得设置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不公平条款。用好金融产品查询平台和金融消费者保护服务平台,便利消费者查询使用。完善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妥善解决消费金融纠纷。
此外,金融机构要规范与第三方机构合作的范围,合理确定合作业务费用,降低金融服务成本,助力消费者获取价格合理的消费金融产品。强化行业自律,规范汽车消费贷款返佣等行为,促进相关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金融机构在实施政策时,要注重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确保贷款的发放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避免出现不良贷款和风险事件的发生。”产业观察家洪仕宾对记者表示,金融机构要加强对消费者的教育和宣传,增强消费者的金融安全意识,避免过度借贷和不良消费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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