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魏广宝 通讯员 王晶雅/文图
近日,西峡法院丁河法庭就利用“调解+确认”解纷机制,成功化解一起因烧荒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不仅快速为群众解决了问题,更为群众减轻了诉累,获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村民马某为了清除自家田里的杂草,点燃了地里的荒草,谁知那簇任性的火苗,不仅将隔壁杜某的杨树苗给“吃了”,还顺带“烫”坏了新铺的滴灌带,给杜某造成了经济损失。为此,杜某找到老马要求赔偿,双方迟迟谈不拢,杜家一纸诉状将老马诉至法庭。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深入田间地头开展现场勘验,用“脚底板工作法”摸清案情原委。在田埂上,法官从乡邻情谊、责任划分、诉讼成本等角度释法说理,并用近期多起森林火灾案例对马某烧荒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赔偿苗木损失+修复灌溉设施”的初步调解意向。
“要是签完协议对方反悔咋办?”“诉讼费能不能缓缓再交?”面对老马搓着衣角的嘀咕,法官拍着老马的肩头:“放心吧,咱们今天就把调解书升级成‘法律保险单’,不花一分钱,和判决书一样管用!”
法官主动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启动司法确认程序,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导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后,法官当场对协议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并于当天下午就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送到了双方当事人的手上。这份“零费用、免诉讼、强效力”的法律文书,既保障了协议可强制执行,又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节省了诉讼费用。
“还以为打官司得跑好几趟,没想到在地头就把事情解决了!”拿着裁定书的马某和杜某连连感慨。此次纠纷化解是丁河法庭践行“枫桥经验”的生动缩影。近年来,西峡法院通过联合司法、妇联、村委等职能部门建立纠纷分层过滤机制,打造“1+N”联动体系,将司法服务嵌入乡村振兴各环节,通过巡回审判、上门调解、线上司法确认等便民举措,将纠纷化解在诉前,为群众节约诉讼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真正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服务一方”。
【编审:赵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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