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山西大同的“订婚强奸案”二审结果一出来,网上就像炸开了锅。这案子从一审到二审,话题就没断过,核心就在于“订了婚算不算默认同意发生关系”,还有法院的证据认定到底公不公平。咱作为旁观者,先把法院说的事实和男方家里的质疑捋清楚,再看看网友们都怎么说。
这事需要从订婚说起。席某某和女方通过婚介认识,订婚前男方给了10万彩礼和金戒指,还承诺结婚一年后在房产证上加女方名字。按说都到这份上了,谁能想到会闹到强奸案这一步?法院这边解释说,关键看有没有违背女方意志。
根据法院调查,女方明确说过不接受婚前性行为,案发当天席某某提出发生关系,女方当场拒绝。接下来的细节就有点触目惊心了:席某某脱掉女方衣服强行发生关系时,女方一只手被抓住,另一只手推挡,还把榻榻米的窗帘拽了下来。事后女方去卫生间冲洗,情绪激动想回家,席某某不仅抢了她的手机,还把她反锁在屋里。更过分的是,女方用卫生纸烧柜子、点燃客厅窗帘想求救,席某某灭火时,她趁机跑到13楼呼救,又被拖回电梯,在电梯里用脚蹬轿厢反抗,还是被拽回房间。最后席某某开车送她回家,路上女方拿到手机就哭着跟妈妈说被强暴了,当晚就报了警。
法院认定强奸的证据可不止这些。除了女方的陈述,还有几个关键证据:一是席某某在侦查阶段承认发生关系的细节,二是行车记录仪里他说“我敢做就敢担”,三是电梯监控拍到他拖拽女方,四是床单上的精斑和混合DNA,五是女方手腕和手臂的淤青。法院强调,处女膜有没有破裂根本不影响强奸认定,因为个体差异和性行为程度不同,医学上早就说了这不能作为依据。
这边法院说得清楚,可席某某的母亲作为辩护人,心里满是不服。她在法庭上提交了申诉材料,情绪激动地说儿子被拘留后身心受折磨,整个家都毁了,必须为他讨个公道。她的质疑主要集中在两点:
1.从医学证据看,医院检查显示女方处女膜完整,DNA鉴定也没检出精斑和STR分型,这和法院说的“发生性关系”好像矛盾。男方家属说,女方手臂的淤青可能是事后争执弄的,不能算性侵时的暴力证据。还有那段关键录音,女方母亲问席某某“你强暴了她吧”,他回了个“嗯”,但席某某说这是尊重长辈,不是认罪。可法院把这当成“自认”证据,家属觉得太片面了,为啥不考虑语境?万一是被胁迫或者误解呢?
2.家属发现,公安局在DNA鉴定结果没出来前,就匆忙报捕、批捕,卷宗还少了19页,移送起诉时又漏了51页。这么重要的材料缺失,法官能看清全貌吗?更关键的是,他们申请合议庭成员回避,法院直到宣判都没给回复,这程序算不算违法?男方母亲觉得,程序正义是司法的底线,证据还没全弄清楚就急着走流程,难免让人怀疑是不是“未审先判”。
这事在网上吵得沸沸扬扬,网友们分成了几派:
1.支持司法独立的声音:“订婚又不是卖身契,就算结了婚不同意也能算强奸,法律就得保护女性意志。”“法院列了这么多证据,监控、录音、DNA都有,证据链挺完整的,不能被舆论带偏。”
2.质疑证据严谨性的声音:“处女膜完整和精斑缺失是挺关键的矛盾点,法院该解释清楚怎么排除合理怀疑。”“就凭一句‘嗯’定罪太草率了,万一录音有剪辑呢?得拿出更多物证才行。”
3.担心舆论影响司法的声音:“男方家里一直爆料,女方却拒绝采访,舆论本来就不对称,法院得扛住压力,别被网暴牵着走。”“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曝光被害人隐私的行为该严惩,二次伤害太伤人了。”
4.呼吁程序正义的声音:“卷宗缺失、批捕太快,这些程序问题必须查清楚,司法公正得让人看得见过程,不然判决再对,老百姓心里也有疙瘩。”
说实话,这案子难就难在“订婚”和“强奸”的冲突上。传统观念里,订了婚好像离结婚就差一步,可法律不管这些,只看有没有违背意志。法院摆出的证据,从反抗行为到事后报警,确实能形成一条链,但男方家属提出的医学证据矛盾和程序问题,也不是小事。毕竟司法公正不仅要结果对,过程也得让人挑不出错。
还有舆论的影响,男方母亲作为辩护人,多次在网上发被害人隐私信息,这波操作确实违法,法院训诫她没毛病。但反过来想,为啥这么多人关注?还不是因为大家对“订婚强奸”这种事太敏感,生怕法律被传统观念带偏,或者被舆论左右。
这事给咱提了个醒:法律认定是理性的,不能靠“我觉得”,得靠证据说话;但程序正义同样重要,每一个环节都得经得起查。作为旁观者,咱可以关注,但别跟着谣言跑,更别对当事人进行人肉搜索,网络暴力对谁都是伤害。
最后想说,司法判决从来不是非黑即白,尤其是涉及隐私和伦理的案件,得在保护当事人和维护公正之间找平衡。希望这事能推动大家对“性同意”和“程序正义”的讨论,让法律既有人情味,又不失严谨性。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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