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70多万不履行 法院强制腾房,平陆法院出动30余名干警开展强制腾房活动
4月12日,平陆法院出动30余名民警开展强制撤离活动,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病历
在赵某与石某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中,平陆法院审理此案,判决石某返还赵某贷款本金52.33万元及利息。 因施某未能偿还贷款,赵某向平陆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要求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但尚未履行。 为保护胜诉方合法权益,对被执行人史某位于平陆县某小区的一套房屋进行了评估拍卖。 最终无人出价,拍卖失败。 申请执行人赵某同意用该房屋偿还债务。 但被执行人仍居住在该房屋内。 执法人员贴出休假公告后,被执行人石仍不自觉腾出房屋。 执法人员多次通过电话向史某及其亲属讲解法律,并告知他们拒不执法的法律后果。 被执行人不顾执行人员的教育劝说,拖延搬出房屋。
经多次劝说无效,平陆法院决定强制腾出位于平陆县某社区的一处房屋。
强制空缺
上午9时许,平陆法院执行人员按要求准备就绪,赶赴执行现场,开展腾出房屋的执行行动。 到达执行现场后,执法人员按照法定程序,对腾出的房屋内的物品一一进行清点、登记、制作执行记录。 随后,他们组织人员将家里的物品装进箱子、袋子里,密封好,搬运到指定地点。
为了进一步提高实施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对房屋疏散的整个过程进行了录音和录像。 执行过程中,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证处对执行过程进行见证和公证,并邀请检察官对房屋疏散全过程进行监督。 整个执行过程有条不紊、井然有序。 经过近7个小时的努力,房屋依法腾空。
此次强制疏散行动的实施,有效维护了法律权威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平陆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用实际行动着力实现当事人胜诉权利,坚决捍卫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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