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导演被判侵犯林生斌隐私权,男导演公布林生斌飞行记录一审被判侵权

访客 2024-04-26 12:07:07 25103 抢沙发

刘信达上诉:

申请法院传唤林生斌出庭

一审判决宣判后,刘信达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他认为,其查询并公布林生斌的出行记录属于正当舆论监督,不构成侵犯隐私权。 男导演因发布林生斌的飞行记录而一审被判侵犯著作权罪。

刘信达在诉状中表示,个人隐私是指公民个人生活中不希望他人泄露或者知道的秘密,这些秘密与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无关。 泄露秘密会给当事人造成损害,因此法律会保护个人隐私。 “但当个人隐私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应首先解决公共利益。一旦个人隐私损害社会利益,个人隐私不应受到影响。” 法律保护。”刘新达表示,林生斌当时的出行记录与重大刑事案件有关,不属于个人隐私。

针对一审判决“获取信息的方式不构成正常采访”,刘信达在上诉书中表示,“如果没有真实身份的采访行为构成对他人隐私权的侵犯,那么媒体记者必须隐瞒真实身份才能了解事情的真相,暗访是否侵犯个人隐私?如果我用真实身份去航空公司了解情况,肯定一无所获。 ”。

近日,刘新达告诉记者,二审期间,他已向法院申请传唤被上诉人林生斌出庭。 “本案是因林生斌认为上诉人侵犯其隐私权而引起的,具有强烈的个人依恋,因此,双方必须出庭接受法院的质询,才能更好地查明本案事实,并且不能完全依赖律师的陈述。”

4月25日,记者试图联系林生斌了解这起民事案件的相关情况,但电话无法接通。 当天,记者联系上林生斌的律师,对于林生斌二审是否出庭一事,律师并未回应。 该律师还表示,该案仍在二审中,不便透露具体信息。

男导演公开林生斌飞行记录 一审被判侵犯著作权罪

林生斌因被指控犯罪而受到关注。 作家刘新达查询其飞行记录并发表,称林生斌自称纵火案发生时正在出差的说法是谎言。 林生斌状告刘信达及微博平台侵犯隐私。 法院判决刘信达侵犯隐私权,需要赔礼道歉并支付赔偿金。 刘信达上诉称,核实林生斌出行记录属于合理舆情监控,不涉及隐私。 双方将进行二审。

导演刘新达在调查并公布林生斌的飞行记录后,被判侵犯林生斌隐私权,并将提出上诉。 男导演因发布林生斌的飞行记录而一审被判侵犯著作权罪。

2017年6月,杭州“保姆纵火事件”导致一名母亲和三个孩子死亡,引发广泛关注。 事件发生后,有声音称“死者女主人的丈夫林生斌涉嫌作案”。 林生斌当时对媒体表示,案发凌晨他从广州飞往杭州,并不在案发现场。

导演兼编剧刘新达长期关注此案,对林生斌的上述言论表示怀疑。 2021年9月,刘信达向多家航空公司查询林生斌的出行记录,并表示没有查到他2017年6月的飞行记录。随后,他在微博上发布了查询林生斌飞行记录的通话录音。

导演被判侵犯林生斌隐私权

林生斌

2022年5月,林生斌将刘信达及微博平台运营公司告上法庭。 今年1月,法院判决刘信达构成侵犯林生斌隐私权。 刘信达对判决不服,认为其查询、公布林生斌出行记录属于正当舆论监督,故提起上诉。

近日,刘信达收到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法院通知其于5月6日就相关网络侵权责任纠纷进行约谈。

查阅林生斌的航空和旅行记录后

刘信达在微博上发布了一段与航空公司的通话录音

2021年11月19日上午,刘信达在其粉丝过百万的微博上发布消息:“刘信达已于6月给所有航空公司打电话,包括东航、国航、南航等。 2017年2月22日,没有林生斌当天或前几天的飞行记录,也就是说,纵火事件期间,林生斌说自己在广州出差,这完全是谎言。”

当晚,刘信达再次发微博称,“东航尚未查到林生斌2017年6月的飞行记录”,并附上他与东航工作人员通话录音,通话时间长达11分钟, 52秒。 通话录音显示,刘信达对东航工作人员说,“我想查一下林生斌2017年6月的飞行记录。” 航空公司工作人员回复“2017年6月无记录”后,刘信达继续查看林生斌2015年至2021年的飞行记录,对方回复了上述时间段的行程信息。

很快,网友发现该录音的微博已经看不到了。 第二天早上,刘信达在微博发文表示,他并没有删除东航的录音,只是暂时将录音设置为只有自己可见。

记者获得的司法材料显示,此前刘信达与东航工作人员的通话录音显示,刘信达称“有几个朋友想一起查一下”,声称是为了查航班里程积分状况,举报林生斌的姓名和身份。 身份证号码和报告的多个地址以进行身份​​验证。

刘新达告诉记者,林生斌的身份信息是网友提供的。 他在网上公开发布了与东航的通话录音,“揭露林生斌的谎言”。 同时,他也以实名向司法机关反映了相关情况。

2021年8月,杭州市联合侦查组发布通报称,经依法调查,未发现林生斌参与策划、实施“蓝色钱江火灾案”的事实。

林生斌起诉:

刘信达与微博平台运营公司为共同被告

2022年5月,林生斌将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和微博平台运营公司北京微盟创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盟公司”)告上法庭。 庭审中,林生斌申请追加刘信达为共同被告,并撤回对东航的诉讼。

林生斌声称,刘信达在微博平台上发布了其非法获取的音频文件,其中包含原告的重要行程信息,涉嫌严重侵犯原告的隐私权。 他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 。

林生斌还表示,微盟公司应根据平台自身特点,建立有效的内容管理体系,避免违法信息在平台上传播。 但本案中,其未履行作为超级互联网平台运营者的义务,应对原告损失扩大承担连带责任。

刘信达辩称,“杭州保姆纵火案”一度引起广泛关注。 作为持有中国作协会员证的作家,拥有采访权和对公共事件的知情权; 他的微博账号包含东航采访录音,发布后30分钟将设置为“只有你自己可见”,不会产生影响、流量等。

法院认为,被指控的侵权言论来自过去的飞行记录。 虽然与即将发布的航班行程信息相比,被察觉和侵入他人私人活动的可能性较低,但从现有证据来看,上述行程信息并非原告故意。 愿意为他人所知的私人生活活动能够反映原告个人的私生活轨迹,属于私人信息。 原告对上述信息享有隐私权,相关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法院认为,被告虽然辩称是在行使撰稿人采访权,但在与东航沟通时,并未表明自己是撰稿人,也没有出示相关文件。 而是利用未经授权获得的原告身份信息,冒充原告的朋友。 一种虚构的查看旅行积分的方法,是从东航那里学来的。 这种获取信息的方法不是正常访谈等合法来源。 可见,被告人公开发布涉案信息时,明知该信息来源并非正常合法渠道。

法院判决,被告虽然辩称是在行使采访权、知情权、监督公共事件的权利,但明知所涉信息来源不合法,且远远超出了公共网络的保护范围,仍将原告的隐私信息公开在公共网络上。公共活动。 该信息构成对原告隐私权的侵犯; 综合多种因素,涉案侵权信息尚未达到微梦公司已知或应知的程度。 故原告主张微梦公司对涉案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的主张不予支持。

今年1月,北京互联网法院判决刘信达利用在相应网络平台发布侵权内容的账号向林生斌致歉,并置顶不少于72小时,消除影响; 并赔偿林生斌精神损害抚慰金8000元、维权费3万元。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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