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组织未成年人有偿陪侍9人被判刑,娱乐场所经营者为多卖酒水促进客人消费将魔爪伸向未成年人

访客 2024-05-11 12:11:46 2869 抢沙发

最近几年

一些娱乐场所经营者出售更多饮料

促进宾客消费

将魔爪伸向未成年人

通过“有偿陪护”牟取非法利益

湖北省襄阳市枣阳市人民法院

近期公布3起案件

组织未成年人有偿陪护典型案例

9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2022年3月12日,毛某某伙同高某某、杨某某在未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王某某的房屋内开设“枣阳市音乐厅”,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

为了增加演唱会利润,毛某某组织郭某某、高某某、杨某某等人以工资高、工作轻松为由,招募女性未成年人担任演唱会有偿陪护,并负责相关培训,考勤管理和工资支付。 演唱会场馆运营期间,招募了多名女性未成年人到俱乐部担任有偿陪护,其中年龄最小的只有13岁。

枣阳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毛某、高某、郭某、杨某的上述行为属于刑法意义上的组织行为,扰乱社会秩序,已构成组织未成年人犯罪罪。 因犯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分别判处一年以上九个月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枣阳市人民法院审理的另一起案件中,该市一家营业音乐酒吧经营者谢某某、店长刘某某等人,为了提高KTV经营效率,明知高某某、王某某、杜某某某、张某某等人均为未成年人,仍组织其在音乐酒吧提供有偿陪护,收费标准为150元/小时,提成30元/小时,并组织处决随行的女性未成年人。 管理、考勤等,以获取非法利益。

组织未成年人有偿陪侍9人被判刑

图为谢、刘等人经营的演唱会场馆(现已禁)。

值得注意的是,女性并不是唯一从事有偿陪护的人。

2023年6月起,金某某伙同杨某某、葛某某先后租用枣阳市当地两家KTV从事娱乐场所经营。 金某某、杨某某分别担任负责人,葛某某担任管理员。 导演。

KTV开业后,他们陆续招募严、支、关、高、陈等几名未成年男性提供有偿陪护服务,以获取高额利润。

枣阳市人民法院经审理,以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判处被告人靳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 被告人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年1个月并处5000元罚款; 被告人葛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法官说:

组织未成年人实施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是指组织未成年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劫、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犯罪。构成本罪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和罚款。

上述三起案件中,被告人利用未成年人经验不足、缺乏社会经验、自我保护能力较弱等特点,组织未成年人到娱乐场所从事有偿陪护工作,获取非法利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属于违反治安管理活动范围,组织未成年人实施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可以依法定罪处罚。

办案法官提醒,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家长要切实承担起监护人的责任,加强家庭教育和沟通,发现不良行为及时制止,督促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对娱乐场所的日常监管力度,切实增强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的意识,最大限度减少和杜绝未成年人侵权行为。

消费者在娱乐消费中遇到营利性陪护活动,特别是针对未成年人的有偿陪护活动时,应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安全的成长环境。

作者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刘欢刘志跃通讯员梁军

阅读
分享

发表评论

快捷回复:

评论列表 (暂无评论,2869人围观)参与讨论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