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11岁男孩跳楼案班主任被判无罪,11岁男孩留遗书跳楼被删监控仍未恢复2024年

访客 2024-05-18 12:17:16 44435 抢沙发

一名11岁男孩留下遗书跳楼,但监控尚未恢复。

2024年5月17日上午,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公布了原审被告人邹某涉嫌侮辱、虐待被监护人张某、王某上诉二审结果。

11岁男孩跳楼案班主任被判无罪

案件起因追溯到2021年11月9日,九江市六年级小学生张某在其小区内不幸坠楼身亡。 警方在现场调查中发现了张某留下的遗书,遗书中提到他的死亡与班主任、语文老师邹某有关。 据了解,张某此前曾多次未能按时、高质量完成作业。 课堂监控录像显示,邹某批评张某时,使用“债王”、“失信”等词语,并采取调整座位、拍打他的头、脖子、强迫他站着听等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邹批评其他学生时,所使用的语言和态度与张某类似。 一名11岁男孩留下遗书跳楼,但监控尚未恢复。

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指出,邹某在日常教学中对张某的批评教育虽然严厉,但目的仍是教育引导,而且批评的方式不仅是针对张某,而是可以理解的。被班上的其他学生。 并接受这种教育方式。 因此,法院认为,张某的不幸死亡与邹某的行为不存在刑事因果关系,认定邹某侮辱、虐待被监护人罪没有事实依据。 据此,二审决定维持一审判决,判决邹无罪。

尽管如此,法院也指出了邹某在教育过程中的不足,特别是没有考虑到未成年人的心理承受能力,事后没有给学生提供充分的照顾和及时与家长沟通。 鉴于邹某的一些言行不符合教师职业道德等违法行为,教育主管部门对其给予了相应的纪律处分。

阅读
分享

发表评论

快捷回复:

评论列表 (暂无评论,44435人围观)参与讨论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