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涉案金额8千万,特大跨省网络假药案,30人被判刑

访客 2024-05-21 16:03:37 25076 抢沙发

近日,一起涉案金额高达8千万的特大跨省网络假药制售案件在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宣判,30名被告人因生产、销售假药罪被依法惩处。

30人被判刑情节特别严重

据了解,该案主犯盛万民等人在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的情况下,非法生产“除痹换骨丸”和“骨康”两种假药,并通过快递邮寄的方式向全国多地销售。盛万民等人将中药材与西药材混合加工,冒充中药销售,不仅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对广大患者的健康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经过景泰县人民法院的审理,查明盛万民等人从2015年开始,通过购买中药材和西药材,在潍坊市奎文区一住宅小区内进行加工生产。随后,他们将假药通过层层加价销售给下游的被告人,形成了一个庞大的销售网络。这些假药最终流向了全国各地患有腰腿疼、类风湿等疾病的老年人及家属手中,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审理认为,盛万民等30名被告人未取得药品生产、销售许可证,在中药中混入西药,冒充中药对外销售,销售假药金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因此,法院依法对盛万民、盛万雪、于静三人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分别判处十年六个月至五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对唐淑珍等27名被告人以销售假药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至拘役二个月不等的刑罚。同时,法院还判处盛万民等30名被告人罚金共计673万余元,并支付相应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金共计934万余元。

此外,法院并要求盛万民等30名被告人在国家级官方媒体上向社会公众公开道歉,以消除其犯罪行为带来的不良影响。

“神药”牵出制售假药团伙涉案金额达8千余万元

2023年初,景泰县公安局在“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中,通过与群众交谈,发现辖区内村民购买了一款号称能治疗各种疾病的“神药”。民警怀疑这款药的合法性,经检测确认,这款“神药”竟是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证的“三无产品”,为假药无疑。

景泰县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对这一假药案展开深入调查。通过严密的研判分析,警方确认这是一起涉及多个销售层级的生产、销售假药案件,涉案人数众多,销售范围广泛。专案组从销售网络的末端入手,不断拓展线索,逐步揭示出一个从原材料采购、粗加工到生产销售的完整犯罪产业链。民警改变侦查策略,按照“自上而下”的思路层层推进,最终摸清了该犯罪团伙的组织架构和7级涉案人员关系,锁定了重点嫌疑人。

调查显示,犯罪团伙成员分工明确:部分人负责采购川乌、草乌等中药材和布洛芬、双氯芬酸钠等西药材,另一些人负责加工生产“除痹换骨丸”,再经二次包装变成“骨康”,通过多种渠道高价销售,假药销售量高达25万余包。

为了彻底摧毁这一犯罪网络,白银市和景泰县公安机关联合行动,抽调精干力量,在省厅、市局相关部门的大力协助下,进行了深入的线索挖掘和证据收集。在掌握了完整的犯罪链条和确凿的证据后,警方展开了集中抓捕行动。最终成功破获一起涉案金额达8千余万元的特大跨省生产、销售假药案,斩断了一条涉及全国21个省市,通过7级网络代理销售假药的庞大营销链条,抓获犯罪嫌疑人40人。

此次行动中,警方成功抓获生产销售商3名、分销代理人37名,捣毁制造假药窝点1处、销售团伙2个,查扣假药“骨康”、“除痹换骨丸”5000余包,外包装2000余份,作案手机28部,以及大量制假原辅材料和工具。

日常监测超2.7万家网店网售药成重点监管对象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药品网络销售已成为新的消费趋势。据统计,2023年我国药品网络零售总额已突破3000亿元大关。网售药品市场的繁荣以及网售假药案件的频发,也对药品安全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为确保公众用药安全,国家药监局近期采取了一系列创新监管措施,加大监管力度,规范药品网络销售秩序,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面对药品网络销售的新形势,国家药监局首先加强了监管法规制度建设。通过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不仅规范了企业的经营行为,压实了平台管理责任,更厘清了监管职责,明确了监管要求,提出了社会共治理念。

与此同时,国家药监局采取了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监管模式,坚持“以网管网、以快治快”的原则,持续加大监管力度。要求从事药品网络销售的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药品监管部门同步加强对药品网络销售的监督检查力度和药品抽检力度,确保每一笔交易都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为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国家药监局还建成了药品网络销售监测平台。这一平台覆盖了PC终端、微信、微博、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短视频、社交媒体等多个渠道,日常监测范围超过2.7万家网店。通过该平台,监管部门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药品网络销售市场的规范有序。

在5月14日召开的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工作会议上,国家药监局再次强调了监管的重要性。会议要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四个最严”要求,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持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同时,药品经营企业也被要求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全面完善药品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网售产品和行为持续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避免假药危害正规药店是首选

互联网技术和快递业的日益发达,以及监管技术的滞后,给假药的宣传和销售带来了可乘之机。不仅如此,电视、电话、收音机等渠道销售也存在极大风险,因为这些渠道的药品或保健品质量无法保障,甚至可能是假药。

相比之下,通过正规药店购买药品可以获得更多安全保障和用药指导。

正规的药店有严格的药品采购和管理制度,能够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此外,药店的药师能够提供正确的用药指导,帮助患者避免药品滥用或误用,确保用药安全。由于线下药店一般都是长期固定营业场所,即使消费者买到劣药、假药,维权成本相对较低。

日常生活中,消费者也应警惕低价诱惑、虚假宣传等不法手段,切勿轻信来路不明的“神药”广告。购买药品时,请仔细核对药品信息,如批准文号、生产地、有效期等,一旦发现异常,立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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