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女子收34万彩礼退婚不退钱后续,部分地区需要男方婚前五六年积蓄婚后三四年还债

访客 2024-05-23 14:19:48 45301 抢沙发

【编者注】

近年来,随着一些地区彩礼数额增加,彩礼纠纷案件不断增多。近日,山东一女子因婚后收受34万元彩礼却不退还而被刑事拘留。前不久,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启动退还彩礼集中执行案直播,也吸引了百万人次在线观看。

澎湃新闻注意到,随着彩礼数额不断上涨,一些地区甚至要求男方“婚前五六年攒钱,婚后三四年还清债务”来支付彩礼。面对高额彩礼,司法实践中,对于双方未结婚但已同居,或婚后同居时间较短的案件,各地法院的裁量权有所不同。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涉及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第二条规定,禁止以婚姻关系取得财产。一方以彩礼名义索要婚姻关系财产,另一方要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如何准确认定“彩礼”?彩礼与借婚姻要钱有何区别?涉及彩礼纠纷的案件,法律该如何适用?无故拒不退还彩礼,将面临什么样的处罚?为此,澎湃新闻邀请了西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京师(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杜志红撰写解读。

“彩礼在我国是民间习俗,虽然不值得提倡,但也没有被法律禁止。”杜志红说,男女双方所付的财产要构成彩礼,要满足三个条件:第一,男女双方要有结婚的目的。第二,当地有支付彩礼的风俗习惯。第三,所付财产价值较大。

利用婚姻索取财产,是指以索取对方财产作为结婚条件的违法行为,既不符合社会主义婚姻家庭伦理,也妨碍了婚姻自由。“本质上就是一方利用婚姻来赚钱,主要满足对方个人或者家庭欲望,是一种违法行为。”杜志红认为,一般来说,如果女方在短时间内多次以结婚为名收受高额彩礼后,携款潜逃或者无正当理由反悔结婚,就应当认定为利用婚姻索取财产。

“彩礼该不该给,给多少,要因人而异,量力而行。”在她看来,前述不退婚案中,女方的行为可能就是通过婚姻获得财产。案件达成调解协议进入执行程序后,女方因未履行全部义务而被拘留。“如果应该退还彩礼却故意拒不退还,情节严重的,会被判刑。”

以下为专题文章全文:

中国法律对于什么构成彩礼没有明文规定。一般认为,彩礼是指一方为缔结婚姻,按照当地风俗习惯向对方支付的一大笔财产。因此,支付的财产构成彩礼,必须满足三个条件:第一,男女双方必须有结婚的目的。如果男女在交往期间,为表达爱意而向对方转账或送礼,该转账金额或礼物属于赠与,不构成彩礼。第二,必须有支付彩礼的地方风俗习惯。也就是说,男方在向女方支付财产时,往往有相应的当地风俗习惯。从社会现实来看,彩礼一般是在订婚或婚礼时支付。当然,由于每个家庭具体情况不同,这两个时间段前后支付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但支付彩礼的目的都是为了表明双方将来结婚的意愿。 即支付彩礼与婚约的订立紧密相连,司法实践中,有的法院也将支付的钱物称为“婚姻财产”。三是支付的财产价值较大。男女交往期间,为了表达爱意,男女双方都会在情人节、对方生日、春节等一些特殊的日子里,给对方转账“520”、“1314”等钱款,给对方购买手机、项链、衣服等物品。由于这些财产数额不大,又有特定意义,所以一般被认为是一方给另一方的赠与,而非“彩礼”。但如果在这些特殊的日子转账金额较大,或者是给对方买房、买车,法院往往会认定上述财产属于“彩礼”。 对于何为“数额较大”,各地法院的判断标准有所不同,但一般会结合双方经济状况、当地风俗习惯、经济水平等综合判断。综上所述,只有完全符合以上三个条件的财产,才可以被认定为“彩礼”。

借婚姻索取财产,是指以索取对方财产作为结婚条件的违法行为,不符合社会主义婚姻家庭伦理,也妨碍婚姻自由。我国民法典第1042条第1款规定:“禁止借婚姻取得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约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也规定:“禁止借婚姻取得财产。一方以彩礼名义借婚姻索取财产,另一方请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由此可见,彩礼与借婚姻勒索财产的本质区别在于性质不同。彩礼是我国民间的一种习俗,虽然不值得提倡,但目前法律尚未禁止,借婚姻勒索财产是一种违法行为,其本质是一方利用婚姻来赚钱,主要满足一方个人或家庭的欲望。对于彩礼与借婚姻勒索财产的界定,应查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结合收受彩礼一方行为的目的、给与财产的时间、方式、双方生活状况等,准确评估收受彩礼一方的行为,将二者区分开来。 一般而言,如果女方收受彩礼后携款潜逃,或者女方在短时间内多次以结婚为名收受大量彩礼,后又无正当理由反悔结婚的,应当认定为借婚姻勒索财物。

本案中,马某在收到魏某给的34万元后,对魏某实施了冷暴力和辱骂,还要求魏某为其买一辆价值20万元的汽车,否则就解除婚约。从双方展示的聊天记录以及女方的行为可以推断,女方的行为可能是为了通过婚姻获得财产。当然,这需要法院根据整个案件的证据进行认定,法院通过调解结案。根据法院的调解书,女方需要分期返还30万元彩礼。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彩礼数额不断上涨,一些地区甚至要求男方“婚前五六年攒钱,婚后三四年还清债务”来支付彩礼。面对高额彩礼,司法实践中,对于双方未结婚但已同居,或婚后同居时间较短的案件,各地法院的判决有所不同。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婚约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此作出了回应。

第一,双方未登记结婚但同居,一方按照习俗请求返还聘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聘礼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怀孕等事实、双方过错等,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法院在审理聘礼纠纷案件时,不仅要看双方是否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还要看双方是否同居。同居不能只关注同居时间的长短,还需要综合考虑是否实际同居、未实际同居的原因等。因此,对于未登记结婚但夫妻双方同居的情形,是否返还聘礼以及返还的具体金额,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 当然,如果双方没有登记结婚,也没有同居,按照《婚姻家庭法》第一条第五款的规定,原则上应当返还。本案中,马某收受的34万元彩礼,被认定为彩礼。即便在本案中,由于马某与魏某没有登记结婚,也没有同居,马某应当将34万元彩礼返还给魏某。

第二,如果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女方应酌情返还彩礼。男方给女方支付彩礼,除了正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外,还追求长期稳定的共同生活和生儿育女。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女方接受彩礼嫁给男方后,只与男方同居数日便回娘家,或双方同居但不住一室的情况。此时不让男方索回彩礼,对男方不公平。 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约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明确规定:“夫妻共同生活时间短,彩礼数额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彩礼的实际使用、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的数额、共同生活、怀孕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的风俗习惯,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本案中,马某与魏某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约定马某分三次偿还30万元彩礼,如逾期未能足额支付上述任何一项款项,魏某可申请执行剩余款项。2024年5月1日第一笔付款日到来时,马某未支付6万元,魏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马某一次性返还30万元彩礼。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马某仅支付了6万元,其余款项未支付,马某因此被刑事拘留。马某被刑事拘留的原因是,其行为藐视司法权威,应依法予以处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4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拒绝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313条规定:“有能力执行而拒绝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上述法律规定表明,如果法院判决你应当退还彩礼,你有钱却故意拒绝退还,可能会因妨碍诉讼活动而被法院拘留,情节严重的,可能被判处拘役。

彩礼是一些地方的民间习俗,发展到今天,更多的体现了父母对儿女婚姻美满的祝福,对小家庭开启新生活的支持。要不要彩礼,要给多少,要因人而异,量力而行。让彩礼成为彩礼,让婚姻以爱情为基础,这才是结婚的正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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