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首个未成年人游戏退费标准发布,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服务消费管理要求团体标准

访客 2024-05-29 08:14:09 2621 抢沙发

站长之家()5月28日消息:中国互联网协会今日正式发布《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服务消费管理要求(征求意见稿)》团体标准。该标准的发布不仅标志着游戏行业在消费管理方面迈出了规范化的重要一步,也为解决未成年人游戏消费退款纠纷提供了明确的依据。

作为首部完整的游戏行业消费者管理标准,该标准明确了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监护人等责任主体的责任比例,为相关行政部门、司法机关处理此类问题提供了重要参考,不仅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也体现了国家对未成年人权益的深切关注和保障。

具体而言,当网络游戏服务商已依法配置防沉迷措施,但监护人帮助未成年人规避该限制或者未充分履行监护职责时,标准建议过错方根据防沉迷措施的有效性等承担30%至70%的责任比例。如果监护人或网络游戏服务商多次重复此类过错行为,可能面临承担全部责任的风险。

首个未成年人游戏退费标准发布

具体内容如下:

1)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未接入国家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导致未成年人能够不受限制地使用网络游戏服务、充值,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承担100%的责任;

2)网络游戏服务商未落实充值限额要求,导致用户在实名信息为未成年人的情况下能够超额充值,网络游戏服务商应承担100%的责任;

3)若网络游戏服务商已依法配置防沉迷措施,但存在监护人帮助未成年人绕过防沉迷限制等监护过错的,网络游戏服务商应根据相关消费过程中防沉迷措施的有效性,对未成年人超额充值承担相应责任,建议一般责任比例为30%-70%,如有特殊情况可相应调整,剩余责任由监护人承担;

注:监护人帮助未成年人绕过防沉迷限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监护人提供本人或其他成年人的身份信息进行实名认证、提供本人或其他成年人已完成实名认证的账号、帮助未成年人通过人脸识别等身份验证机制等。

4)若网络游戏服务商已依法配置防沉迷措施,但存在监护人未全面履行监护职责等过错的,网络游戏服务商应根据防沉迷措施在相关消费过程中的有效性承担相应责任,建议一般责任比例为30%-70%,如有特殊情况可在此基础上相应调整,剩余责任由监护人承担;

注:监护人未充分履行监护职责等过错包括但不限于:(1)监护人明知或者应知未成年人规避防沉迷限制而未采取有效监护措施,导致未成年人过度收费,例如未成年人利用祖父母等近亲属或者其他成年人的身份信息进行实名认证、未成年人通过网络租售平台租用或购买游戏账号、未成年人与其他成年人共享游戏账号等;(2)监护人未妥善管理自身的银行卡、支付账户、支付密码等信息。

5)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或监护人多次过错、同时有多个过错或者有其他加重情节的,相关过错主体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承担更高比例的责任。如果对方没有重大过错,过错方可能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注:重复过错行为、同时存在多种过错情形或者其他加重情节,包括但不限于故意帮助绕过人脸识别等验证方式、允许未成年人长期持续消费、因同一未成年人重复消费或者同一家庭其他未成年人消费而申请退款、长期未尽到监护责任和注意义务(如涉案消费发生时间距申请退款时间已超过一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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