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最高法:对未成年人犯罪宽容不纵容,抓前端、治未病,重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探索审判方式

访客 2024-05-30 20:02:48 35143 抢沙发

一是抓前端、防病从优,高度重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要求积极探索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方式,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善于发现潜在问题,及时化解和消除可能滋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各种不利因素,把“抓前端、防病从优”落到实处。在涉及未成年人婚姻家庭案件、涉及学校保护的民事、行政案件审理中,要更多考虑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如在涉及未成年人的离婚、抚养、探望等民事案件中,广泛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醒”工作,引导当事人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减少家庭婚姻、抚养关系变化对未成年人造成的不利影响;在实践中矛盾纠纷较多的离婚案件抚养权确定中,明确尊重未成年人意愿的原则; 在未成年人受侵害的案件中,要求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特点,确定赔偿成本;实践中,当监护人与未成年人发生利益冲突时,可以规定为未成年人指定诉讼代理人,以更好地维护其合法权益。二是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对未成年人犯罪要宽容。要强调精准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政策,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准确把握和判断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导致犯罪的深层次原因等,最大程度挽救涉案未成年人。 对主观恶意较深、情节恶劣、危害严重,特别是经多次教育仍不改正的,我们决不姑息,坚决依法惩处,确保司法公正。

例如,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坚持“庭审边教边审”原则,根据未成年被告人性格特点、犯罪行为等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庭教育,促进其改造;在审理利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强调对组织实施犯罪的成年人严惩的导向;在审理性侵、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等案件时,坚持零容忍立场,依法严厉打击。三是坚持刑事、民事、行政保护一体化,全面保障未成年人权益。建立“三位一体”审判机制,衔接民事、行政、刑事一体化责任追究机制,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刑民衔接机制、公益诉讼衔接机制,充分整合审判资源,推动纠纷一次解决、源头治理。 对于因未达到责任年龄等各种原因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侵权案件,应当按照《民法典》规定确定赔偿范围;对于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甚至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对于违​​反法定义务的酒店、电竞酒店等场所和网络平台,对于有过错诱导未成年人犯罪或者被侵害的案件,应当细化相关单位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督促相关单位切实履行保护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职责,确保涉及未成年人的问题得到治理,被侵害权益的救济渠道畅通。四是推动“六大保护”融合,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推动家庭保护和学校保护持续落实,引导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严格处理学生欺凌行为,妥善处理校园纠纷。

最高法:对未成年人犯罪宽容不纵容

通过建立逐案分析犯罪原因、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有关地方落实法律义务分析报告机制、网络保护专项分析报告机制等,促进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将相关工作措施由“可选项”变为“必选项”,不仅对相关案件逐案分析,而且在审查案件时予以说明,加大司法履职力度,由注重事后问责和惩处转向事前、事中、事后保护与预防并重,有效防止“小过失”演变为犯罪、轻微侵害演变为刑事侵害,构建全链条、多层次、行之有效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 加强法治副校长队伍建设,加强与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等沟通协作,积极开展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强化以案释法,创新宣传形式,提高法制宣传的系统性、针对性,凸显规则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教育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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