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困在转院“潜规则”中的重症患者,济南某三甲医院限制患者住院天数,引发患者家属不满并寻求解释

访客 2024-06-18 14:05:23 19291 抢沙发

济南一家三级医院的工作人员也表示,医生们也只好按照要求来,一般病人在康复科最多只能住15天,最多不超过20天,如果超过期限还不转院,原住院科室的奖金就会被扣掉。“罚得挺重的,去年我们医院就因为这个被罚了3个科室。”

实行DRG付费后

从事了一辈子医疗工作的贾琴,对姐姐一次次转院的事情一直耿耿于怀,为此,她多次给济南市医保局、济南市卫健委、市热线打电话寻求解释。

贾琴说,有一次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告诉她,卫生部门从来没有要求医院限制病人的住院天数。“医院可能有他们自己的想法,如果遇到医院赶走病人的情况,你可以留下证据,然后举报。”

“我从来没有举报过那位医生,因为我觉得这不是医生的责任。再说,我妹妹还要往返于两家医院之间,得罪谁都不好。”她说。

在不少患者家属眼中,“能转院”总比“留不住”要好。李秀华和刘婷都知道亲人康复遥遥无期,但两人都不愿意放弃。刘婷觉得,在目前的情况下,大部分患者转院就相当于在互换床位,如果治愈后全部出院,等待住院的患者就没有床位了,就会造成好医院排队不够,坏医院没人看病的情况。

困在转院“潜规则”中的重症患者

李秀华女儿的医嘱(中央电视台张胜坡摄)

今年4月10日,国家医保局公众号发布题为《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对医疗有何影响?》的文章,文中称,为科学配置医疗资源、规范医疗行为,近年来,国家医保局吸收国际经验,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改革的重点是把过去医保基金对医疗机构“按项目付费”改革为“按病种付费”。换言之,就是把过去的“按治疗过程付费”改革为“按治疗结果付费”,而采用DRG付费方式是其中重要模式之一。到2023年底,全国90%以上的医保统筹地区都已开展DRG/DIP(DIP即按病种评分付费)支付方式改革,改革地区住院医保基金“按项目付费”的比例下降到四分之一左右。

李秀华28岁的女儿接受甲状腺肿瘤手术,住院5天后出院。回家几天后,女儿开始发高烧,病情迅速恶化,最终导致四肢瘫痪、昏迷。

半年来,李秀华从未放弃让女儿复活的希望。为了让女儿在有高压氧设备的医院接受治疗,她带着女儿跑遍了济南的四家三甲医院。如今,她已经记不清女儿转了多少次医院,只知道每家医院的住院时间不能超过20天。

“那种茫然的感觉最折磨人。”李秀华说,照顾孩子自己很累,平时睡眠也不多,这倒也没什么,但转院让她每天都提心吊胆,有时候找不到医院,看病都不好意思。她理解医生的难处,也知道不是医生想让他们转院。

“我真的不明白,我已经付了钱看病,又没有拖欠医药费,为什么住院就这么困难。”李秀华说。

护士李兰见过很多像李秀华这样的家属。她在济南当了五六年护士,在七八家三级、二级医院的泌尿外科、神经内科、外科、肿瘤科等科室护理过重症患者。据她观察,各家医院一般规定患者住院时间为15至20天。

“一般病人住院两周左右后,医护人员就会提醒家属找医院,越接近20天,催促的频率就越高。”李兰说,一些长期住院患者的家属知道这个“潜规则”,有的不等医生催促,就会提前找医院。

李兰记得,有一次她在病房里看到医护人员问病人家属转院时间,家属告诉医护人员,孩子已经找医院了,还没找到。“我听到医护人员对病人家属说,我不是问你找到医院没有,我是问你什么时候转院。”

“不管你去哪家医院住院都一样,一般最长住院三周,十几天后就可以转院回来住院。”山东大学齐鲁医保办一名工作人员说。

医生的困境

刘婷已陪丈夫去过医院至少八次。

去年6月,丈夫在一场意外中脑部严重受伤。刘婷说,手术后,丈夫在山东千佛山医院重症监护室住了53天。转入普通病房后,医生建议他们转院。但她考虑到丈夫的情况,想让丈夫继续在这家医院住院。最后,她和医生商量:先交15天的住院费,然后用医保住院,这样她暂时不用转院。

记者走访济南多家三甲医院时,不少患者家属表示,医院一般不限制急性治疗期患者的住院时间,一旦患者进入康复治疗期,转入康复科住院治疗,一般会面临15至20天的单次住院时限限制,除非患者未参加医保,或者医疗费用由第三方支付。

困在转院“潜规则”中的重症患者

从千佛山医院出院后,刘婷和丈夫开始了漫长的转院之旅(总台央视 张胜坡 摄)

从千佛山医院出院后,她和丈夫便开始了漫长的转院之路。“我们在三家医院之间来回转,每家三级医院的康复科最长住院时间为20天,在二级医院则是30天。”刘婷说,她问过医生,为何会有这样的时间限制,医生含糊地说,与医保报销政策有关,如果患者住院时间过长,就会超出医保报销限额,超出的部分需要医生支付。

济南多家三甲医院的医生告诉记者,家属提到的“医保报销政策”是指国家医保局正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的“按DRG付费”,即按照“疾病诊断相关组”付费。

贾琴所住的济南一家三级医院重症康复科一位医生表示,患者“定期”转院的要求与DRG付费有关。“按照DRG付费政策,相当于按单病种付费,要求一个病种只能花这么多钱。我们算出患者平均一天的费用后,就知道一个患者能住几天。比如按照DRG付费政策,一个病种要花1万元,当接近1万元的时候,我们就得提醒患者出院了。”在回答贾琴的询问时,这位医生说道。

山东千佛山医院医保办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严格来说,医保局对病人住院天数没有限制,但DRG付费是按照疾病类型来算的,病人住院时间越长,报销费用就越高。病人交了自费部分后,医院再把医保报销部分报医保局审核,审核通过后才是钱。为了控制成本,医保局很可能不会报销超出限额的费用。“这就好比有人给你100块钱去饭店吃饭,还说你想吃什么就吃什么,这怎么可能呢?”

记者获得的一份由山东省某省级三级医院医保办印发的《关于适应DRG付费模式进一步规范就医行为的通知》(下称《通知》)显示,2021年10月,济南市医保局正式启动DRG付费,当年10月1日后入院的济南市职工和居民参保人员的住院费用及单病种(按疾病治疗方法分类)正式纳入DRG付费。

通知提醒医生:“要严格入院出院管理,严格掌握入院标准,不推卸责任,拒绝收治参保人员,不诱导参保患者住院,不以各种借口要求参保人员提前出院、拖延出院。严禁费用相对较高的患者出院后再入院,否则判定为分流住院;避免使用价格昂贵的药品、耗材,导致超标疾病扣款。”

“从模拟付费情况看,按DRG付费对我们有利,只要大家共同努力,控制用药,降低消耗,降低平均住院日数,合理检查,规范就医行为,加强病历首页质量管控,盈利潜力十分乐观。”上述通知称。

该院医生王昆告诉记者,“平均住院日数”和“床位周转率”都是医院的考核指标,对医院而言,住院日数越低,床位周转率越高,每张床位的收入也就越高,不过按DRG付费对医生收入的影响还是比较大的。

“对医生来说,惩罚永远比奖励多。”王昆说,自己从来没有因为按病种付费被处罚过。但他听说,刚实行按病种付费时,他所在医院的一个科室一个月就被扣了6万多元,平均每个医生被扣了1万多元,有的医生甚至被扣掉了整个月的奖金,这笔奖金能占到普通医生月收入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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