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网下打新规则将迎修订 最新明确5个被纳入关注名单的情形

访客 2024-09-25 16:04:52 60741 抢沙发

  记者最新获悉,中证协最新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自律规则适用意见第7号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向各券商、网下投资者征求意见,对报价一致性显著较高情形予以调整。

  修订稿显示,首发证券网下投资者出现下列异常情形之一的,协会可将其列入网下投资者关注名单:一个监测期内,报价偏离度显著较高的;一个监测期内,报价与其他投资者报价一致性显著较高的;一个监测期内,报价超出定价依据给出的建议价格区间的询价项目数量达到三个以上,或者与定价依据给出的建议价格不符的项目数量达到三个以上的;在一个监测期内,报价后修改报价的项目数量达到三个以上,或者同一个项目改价次数达到三次以上的;参与询价和配售业务过程中不当行为引发负面舆情关注,对网下发行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其中除舆情关注,中证协将按照初步询价日,以三个月为一个监测期,对网下投资者报价行为进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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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最新获悉,中证协最新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自律规则适用意见第7号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向各券商、网下投资者征求意见。网下投资者限制名单纳入新增报价显著偏离首发证券项目上市后一定期间二级市场交易均价,对网下发行秩序造成一定不良影响以及参与询价和配售业务过程中不当行为引发负面舆情关注,扰乱网下发行秩序的具体情形。具体来看,首发证券网下投资者出现下列异常情形之一的,协会可将其列入网下投资者限制名单:(一)被列入异常名单后,十二个月内网下投资者再次参与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并出现第四条规定情形的;(二)报价显著偏离首发证券项目上市后一定期间二级市场交易均价,对网下发行秩序造成一定不良影响的;(三)参与询价和配售业务过程中不当行为引发负面舆情关注,扰乱网下发行秩序的;(四)其他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文章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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