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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发布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税收政策

访客 2025-09-02 16:00:02 66196 抢沙发
两部门发布了关于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的税收政策,该政策旨在优化社保基金的资产配置,提高基金的投资效益,政策内容包括对国有股权和现金收益的划转和运作进行规范,以确保社保基金的稳定性和增值能力,该政策还明确了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以鼓励更多的资金投入到社保基金中,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有助于提升社会保障水平,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关于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25〕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支持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现将相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承接主体在运用划转的国有股权和现金收益投资过程中,贷款服务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和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

  二、将转让划转的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投资取得的收入,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

  三、承接主体转让划转的非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免征承接主体应缴纳的印花税。

  四、对承接主体转让划转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以及运用现金收益买卖证券应缴纳的证券交易印花税,实行先征后返。

  五、本通知所称承接主体是指《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9号)规定的负责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的主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及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的负责集中持有、管理和运营划转国有股权的国有独资公司或受托对划转国有股权实行专户管理的具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功能的公司等。

  六、本通知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通知发布前已缴纳的税款,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可予以退还。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5年8月27日


(文章来源:财政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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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访客本文地址:https://gaaao.com/gaaao/2919.html发布于 2025-09-02 16: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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