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官方发声!天津某社区明确澄清:“清真食品不等于更安全”
天津某社区官方澄清,关于清真食品的误解,指出清真食品并不等同于更安全,此次官方发声旨在纠正公众对清真食品的错误认知,社区强调清真食品是指符合伊斯兰教饮食禁忌的食品,其安全性与其他食品并无直接关联,社区呼吁公众理性看待清真食品,不盲目相信传言,应关注食品的生产过程、质量认证等方面,确保食品安全。
天津市某社区启动“清真”概念泛化自查自纠专项行动,以精准排查、靶向整改、广泛宣教的组合举措,推动“清真”概念回归饮食习俗本源。
在新闻稿里首次出现:
向居民澄清“清真食品不等于更安全”的认知误区,倡导尊重少数民族饮食习惯的同时,摒弃不必要的族群区隔。“清真”本义是指符合伊斯兰教规的食品,根据2016年民委负责人的说法,是“群众的生活饮食习俗”。
然而,社会上普遍存在对“清真”概念的表面化理解。许多人望文生义,认为“清真”就是“干净卫生”、“货真价实”的意思。
比如易中天曾解释:“‘假冒’就不‘真’,‘伪劣’就不‘清’,真正的清真食品也包括所有穆斯林制造的产品一定不是假冒伪劣的。”前语文出版社社长王旭明也曾表示“清真那叫一个纯洁,净土似的”。
这类观点进一步强化了“清真食品更优越”的错误认知,甚至衍生出一些极端言论,比如“吃猪肉的人愚蠢丑陋,跟猪一样肮脏。不吃猪肉的人因此更高贵、健康、聪明,并且由其制作的食品也必然干净卫生”等等。
事实上,根据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相关资料《CAC GL 24-1997 国际食品法典 “清真”术语使用通用准则》的最后一条:“根据《称谓食品法典通则》,清真称谓不应引起对类似食品安全的疑虑,或宣称清真食品中营养方面优于其他食品或比其他食品更健康。”
2018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食品不合格通告里提到:
“淘宝河州清真食品店(经营者为临夏县清伊坊清真食品店)在淘宝网(网站)销售的标称甘肃临夏哈俩里清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兰州红烧牛肉面,大肠菌群5次检出值分别为2.6×103CFU/g、<10CFU/g、<10CFU/g、<10CFU/g和<10CFU/g,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大肠菌群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2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2.6×104CFU/g、1.6×104CFU/g、3.5×104CFU/g、9.6×103CFU/g和1.3×105CFU/g,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菌落总数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4CFU/g。检验机构为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2020年8月17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22期(总第253期):
其中,济南市市中区金耀食品店销售的标称为河北金宏清真肉类有限公司生产的羊肉,恩诺沙星和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恩诺沙星检验结果为308.5μg/kg,标准值为≤100μg/kg;氧氟沙星检验结果为145.7μg/kg,标准值为不得检出。
2025年5月12日,有西安网友发布视频称,在未央区某清真烤肉店吃饭,拍到店内服务员将掉落泔水桶的肉串拿出,涉嫌二次售卖给顾客。
清真认证本质上是一套宗教规范,不包含对微生物指标、农药残留、重金属污染、操作规范等现代食品安全标准的检测和认证。清真餐馆经营者的道德水平和食品安全意识,也并不会因其“清真”而自动提高。
天津某社区向居民澄清“清真食品不等于更安全”之所以值得称赞,就在于其以理性、务实的态度打破了长期存在的认知误区。
将“清真”与“干净卫生”简单划等号,是一种认识上的误区。而针对猪肉及食用人群的污名化言论,更是煽动对立与歧视,严重不利于社会和谐与民族团结。
天津某社区的这一做法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优秀的基层治理样本,展现了在处理民族宗教问题时的智慧与担当。
期待更多地方能够借鉴天津的经验,以正本清源的态度、科学精准的方法,推动社会形成对“清真”概念的正确认识,为促进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作者:神奇的明明)
作者:访客本文地址:https://gaaao.com/gaaao/12824.html发布于 2025-12-01 11: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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