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这条法规的出台,就是社会法治的进步

访客 2025-12-01 17:56:06 44396 抢沙发
这条法规的出台标志着社会法治的进步,体现了对公正、公平的追求和对社会利益的维护,该法规的推出有助于规范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这一进步彰显了法治精神,为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摘要字数在合理范围内,符合简洁明了的要求。

【本文来自《聊聊“毒品合法化”与进步司法主义》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 豆荚
  • 我们的所谓法学家,法学专家教授,接受的都是西方那套法学理论。但是西方最近十年验证了西方法学实践给社会带来的危害。而我们的法学家们依然按照西方那套法学理论在建设、修改我们的法律体系,而不是结合中国的社会实践、道德要求进行中国特色的创新,这本身是属于不负责的表现。这也是文科被社会所诟病之所在。既不能教化民众,有不能匡扶正义。要你何用!!!!!!!!!

首先,这条法规的出台,并没有你想得那么夸张和邪恶,也并不能动摇我国打击毒品犯罪的力度和决心。党的组织和国家机关,以及任何一家负责人的单位和社会组织,全体中国人民和整个社会,在很长的时间内还是不会接受和包容有过吸毒史的人。我们也不会忘记鸦片带给中华民族的负面影响。

其次,这条法规的出台,就是社会法治的进步。说得再激进一点,按照法学家的思维,一个人无论犯了什么罪,只要真心悔过并接受了对应的惩罚,社会都应该给予他重新开始的机会,更不要说那些因为亲属犯罪而被“连坐”的人,那是封建社会才有的现象,并不适合已经半步进入数字信息社会的中国。罪犯中天生就“超雄”的人只占很少比例,更多的是教育背景、成长环境、社会环境、公共服务、意外事件等因素共同促成的结果,试想一个经济发达、治理有效、人际友善、保障完善的社会,人人学有所教、住有所居、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又有多少人愿意犯罪呢?

我深知,我们的法律并不能短期内纠治世俗的偏见,就好像西藏刚解放时候,国家禁止滥用私刑,就连被施以私刑的藏族群众都反对。我也深知,法律条款的出台代表了社会各阶层博弈的结果。但就封存记录来说,虽然对当事人的帮助作用来说微乎其微,但却是司法理念和社会治理的一大进步。

这个进步其实对广大普通人和普通人的孩子更为有利。因为如果权贵要想隐瞒甚至消除犯罪记录,普通人跟本无法知晓和阻止。而把这个现象制度化,普通人也有了一样的权利,那么你就获得了本来只能由少数人才能掌握的权利,至少一定程度拉平了机会,摊均了权利。当然,我们的目的不是为了犯罪可以开脱,网上太多没有逻辑的喷子。有人总是把这条法规和缉毒警的牺牲对立起来,法规继续出台法规,缉毒继续强力缉毒,有什么矛盾吗?按照这个逻辑,犯罪份子被判刑后,就不应该有“减刑”这条法规,强力打击犯罪和“减刑”矛盾吗?当然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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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访客本文地址:https://gaaao.com/gaaao/12890.html发布于 2025-12-01 17:5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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